《红色记忆》设立拍摄基地的通知
更新时间:2025-02-15 关注:2807
为大力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,充分挖掘和开发红色文化旅游资源,为搭建党性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平台,营造激发爱国热情、发扬爱国主义传统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良好氛围。《红色记忆》系列影视(剧)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总局监制,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批准,许可证编号:(京)字第26329号。中媒文旅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、中国现代文化网、中大视界文化传媒产业(北京)有限公司联合,在全国设立《红色记忆》拍摄基地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具有丰富的革命历史和革命文化背景,有独特的自然风光、人文民俗、历史文化的特色乡镇、景区、博物馆、具有鲜明创意特色的工业区、度假村、艺术园区、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等,有良好的基础设施。需提供3—8张基地特色照片,加基地图片文字介绍及相关证件电子版发送至kjxxb2008@126.com。
二、享受待遇
1、经推选委员会及节目组的推选、评议批准后,为贵单位《红色记忆》拍摄基地颁发铜牌及证书。
2、开设《红色记忆》栏目对基地进行宣传推介,优秀作品将推荐在央大视界网、搜狐、腾讯、今日头条、百度、中国现代文化网等媒体给予宣传报道。
3、推荐组织全国著名作家、诗人、记者、摄影家、书画家走进《红色记忆》拍摄基地举办采风活动。
三、申报方法
可自荐或单位推荐,填写《红色记忆》拍摄基地申请表,评审、宣传、公告费等2980元。为确保活动的真实性、可靠性,由融媒体中心考察论证属实,报请上级部门审批。
中媒文旅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 中国现代文化网
中大视界文化传媒产业(北京)有限公司
二O二五年二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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